瑜伽八步功法-瑜伽八支分法:详细介绍(瑜伽 八支分法)

HimalayanYoga 2022-01-23 瑜伽体系与哲学 1674 0

  兹将瑜伽八步功法-瑜伽八支分法简介如下:

  1.外在行为控制(Yama)

  Yama意指「控制」,控制与外在[文]世界有关的行动。

  外在行为控制第一个原则是「不伤害[章]」 (Ahimsa)。

  不在思想、言语及行为上伤害他人。[来]我们应尽一切所能不侵害任何的生灵[自]。有时此原则被解释为不杀生,但推[喜]行到极点则变得不切实际。如每次呼[马]吸,我们均吸入空气中的微生物而伤[拉]害了他们。为解决此j9一困境,雪[雅]莉‧雪莉‧阿南达慕提建议我们在选[瑜]择食物时,应先取用那些意识较低度[伽]开展的,而非开发层次较高的生物,[研]另一个问题则是自卫。为保护自己而[修]抵抗侵略者或反社会者是正当的。如[培]果是为了挽救及保护生命,而非使人[训]痛苦或阻碍其身、心、灵方面的进步[中],甚而可使用武力。

  第二个则是「不亏于心」(Saty[心]a)。

  真诚行事,来促进全体的幸福。如果[文]说实话会伤害别人,则「不亏于心」[章]便是只告诉他对他的福祉最好的话而[来]非确切的事实。遵守不亏于心的原则[自]会使心理充满强大的力量,其对灵性[喜]的成功是极度的重要。

  第三个原则是「不偷窃」(Aste[马]ya)。

  其意为不攫取属于别人的东西,这不[拉]仅指实际上不去偷,也不应在心理有[雅]偷窃的念头。那些想去偷窃却因怕被[瑜]捉到而没去偷窃者,是心理上的窃盗[伽]。实际上不偷窃係指行动上和心理上[研]均不可偷窃。

  第四个原则是「心不离道」(Bra[修]hmacarya)。

  每当人们从事某些工作或想要从事任[培]何外在性的工作,他们视所接触的对[训]象为粗钝有限的东西。由于经常渴望[中]物质方面的成就,使得心灵完全专注[心]于物质事物,以致他们的意识也变得[文]粗钝。从事心不离道的修持,是要视[章]所接触的一切不同事物皆为至上本体[来]不同的显示,而不仅只是一些粗钝的[自]形象。心中持有这种的理念,即使心[喜]灵游移于不同的事物间,但因为视万[马]物皆为至上本体不同的化现,所以心[拉]灵也不会与至上本体分离。这种结果[雅],使外向追求的修行(preya sadhana)转变为内向追求的[瑜]修行(shreya sadhana),并且把对有限事[伽]物的慾望(kama)转化为对永恒[研]无限的渴望(prema)

  第五个原则是「不役于物」(Apa[修]rigraha)。

  不贪图维持生命以外多余的舒适、享[培]乐是为不役于物。为了维持生命,我[训]们需要食、衣、住处。照顾老人、家[中]属的生活费用或拥有可耕作的田地是[心]必须的。因此,当决定个人维持生命[文]所需的最低限度时,应先考虑一些因[章]素。任何两个人的需求都可能不尽相[来]同。因为这完全是相对的因素,所以[自]要断定某一个人的最低需求是很困难[喜]的。

  社会可在某方面订立一个标準,以帮[马]助某些人建立不役于物的基础;但要[拉]完全达到目标,一定要靠个人的努力[雅]。 不役于物是一个人在确定能为自己及[瑜]家庭在身、心、灵方面的生活无虞匮[伽]乏后,出于民胞物与的情怀,而减少[研]自己物质享受的一场无止境的奋战。[修]

  在实践不役于物时,享受的物质虽然[培]会因人、时、地而有所增减。但不役[训]于物的定义,是适用于任何地方、任[中]何时间和任何人的。

  2.内在行为控制(Niyama)

  瑜伽八步功法第二部分是内在行为控[心]制,意指自律。缺乏自律是无法达到[文]较高的意识状态的。

  内在行为控制第一个原则是「洁净」[章](Shaoca)。

  代表心理和身体的洁净。包括个人对[来]外在世界如身体、衣着、环境和内在[自]心理世界的洁净及外在洁净,可以规[喜]律地保持身体和环境的整洁来维持,[马]而内在的洁净则可以自我暗示来达成[拉],即以良好的思想来代替不良的念头[雅]

  第二个原则是「知足」(Santo[瑜]sa)。

  梵文「Toia」意指心灵安然自在[伽]的状态。因此,梵文「Santoi[研]a」是指正确的安然自在状态。当一[修]个人像动物一样追求世俗的享受时,[培]是不可能知足的。由于心驰于外,纷[训]纷扰扰,人的物质享受不论在数量上[中]或在种类上都不断地在增加,这就是[心]为什么人心波流不得休止的原因。在[文]这种情况下,人如何能得到全然安宁[章]的心灵呢?获得所渴望的东西或许能[来]维持一、两小时的快乐,但并不能持[自]久。他的心思将会再次追求新事物,[喜]而把已经享受过的东西抛开;那些曾[马]受珍爱的东西都将会失去它的重要性[拉]。这是法则,这是自然律。

  人的慾望是无止境的。百万富翁想成[雅]为亿万富翁,因为他不满足于他的百[瑜]万家财。问问百万富翁他是否因有了[伽]百万而快乐。他会说:「钱在那裡?[研]我只是凑合凑合罢了。」这个回答显[修]示出他对不役于物的无知。但是,这[培]种感觉对身心另有不利的影响。人由[训]于过分喜爱肉体和心理的享受,就会[中]疯狂地去赚钱或积聚财富。当金钱成[心]为他一生的所有目标时,心灵便会趋[文]向粗钝。不断地渴求钱财造成了对健[章]康的疏忽,而使身体不适。因此知足[来]的修持是满足于用正常劳力所赚得的[自]钱,也就是不要为了钱财而过度加重[喜]身心的压力。为了维持知足感,人必[马]须做一项特别的心灵努力,也就是要[拉]努力使自己免于受诱惑。

  你们知道有两种非常有效的方法可以[雅]使心灵与习性分开:一是自我暗示,[瑜]另一个是外来的暗示。如果一个人经[伽]常採取与心中卑劣习性相反的思想,[研]则他的性格必然会有所改变—这就是[修]自我暗示。一个人的天性也可经由旁[培]人重覆不断地将某种思想灌输给他而[训]改变—这就叫外来的暗示。在知足的[中]修持中,一个灵性追求者必须经常採[心]用「自我暗示」的方法。

  知足的修持,并不是指要让别人利用[文]你的朴实来剥削、压迫你,而你却逆[章]来顺受。放弃自我生存的权利或合法[来]应得的东西决不是正确的,为巩固你[自]合法应得的权利,你应当全力来争取[喜],但要避免为过度贪婪之心所支配,[马]违反知足的原则而浪费体力和精神。[拉]

  第三个原则是「奉献服务」(Tap[雅]ah)。

  意指在个人和群体的发展途中忍受艰[瑜]难。出于服务精神帮助别人不求回报[伽]的行为方算是奉献服务。我们应为那[研]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们服务。

  一个準备献身服务的人,如果他的服[修]务计划乃是顾及其所服务对象所属的[培]社会地位、宗教或是国籍而定,那么[训]一切他的奉献服务亦必付之东流;因[中]为他缺少宽大的胸怀,无法赤诚地为[心]他人服务。而视所服务对象为至上本[文]体的显现,无私地为他人谋求安适的[章]人,则能在很短的时间内发展出对至[来]上的虔诚及爱心。当这种神圣的爱心[自]一旦被唤醒而以情感表达出来时,夫[喜]復何求?

  当你遵行奉献服务的準则时,你必须[马]弄清楚你所服务的对象是否真正需要[拉]你的服务。只有在确定了以后,再着[雅]手服务。 在实践服务时,你应顾及境遇不如你[瑜]的人,而不是比你境遇优渥的人。对[伽]比你更羸弱、更可怜、受教育更少、[研]更无知、更受人欺压者,你的责任更[修]重;对比你更好、更有力量的人,你[培]的责任是很小的。因此,你必须借助[训]知识来确定你的责任所在及程度。否[中]则,你所有花在服务上的时间、精力[心]以及劳力都将白费。宴请富人是没有[文]用的,应将食物给予飢饿者;送礼物[章]给你的上级是没有什么用处的,反过[来]来,应施送药品和食物给病弱的人。[自]不要浪费时间去奉承富人,那是没有[喜]结果的。以同情的行为去赢得受压迫[马]者的心,并且接纳他们成为社会中的[拉]一员。

  从事服务而没有知识,永远无法达到[雅]至上本体;因为在这种情况下,你并[瑜]没有适当地运用事物。当然,做总比[伽]不做好,由此观点来看,就是不加以[研]辨别的服务也是好的。故从心理的进[修]展观之,它的结果并不令人气馁。

  佛陀说过:「以布施胜过悭吝,以实[培]语胜过妄语。」

  你确实可以用你的善行来影响吝啬者[训],而且这也没有什么不好;但这并不[中]是奉献服务的真义。

  奉献服务还有一项特质—人若是缺乏[心]知识,则他的一切行为都将为本能所[文]驱使。具有知识的奉献服务能够改变[章]一个人行为的方向而引导他走向解脱[来]。当然,虔诚也会引发知识,但对尚[自]未体验宇宙至上喜悦的人是无法唤起[喜]这种虔诚的。

  第四个原则是「参研经义」(Sva[马]dhyaya)。

  意指对灵性主题有清楚的了解。必须[拉]有规律地研读,并消化理解灵性经典[雅]的精义,只读而不求理解不合乎经典[瑜]研读的原则。

  第五个原则是「心住至上」(Iis[伽]hvara Pranidhana)。

  梵文「Iishvara」通常意指[研]「宇宙的控制者」。控制这个宇宙思[修]想波流者就是「宇宙的控制者」。对[培]修行者而言,「宇宙的控制者」就是[训]俱属性至上本体「Saguna Brahma」。「Pranidh[中]ana」意为透彻了解或接受某物为[心]庇护所。因此「Iishvara Pranidhana」意为将己身[文]立足于宇宙理念中亦即以宇宙意识为[章]生命的目标。所以「心住至上」(I[来]ishvara Pranidhana)就是加速向[自]至上庇护所前进。是故,心住至上是[喜]纯然以理念或觉知为基础的,它完全[马]是一种心灵的努力。大声喊叫以聚集[拉]群众或是敲锣打鼓以表现个人的虔敬[雅]等等,在其中都没有立足之地。你的[瑜]上主不是聋子,你不需要大声喊叫来[伽]表达你内心对祂的感觉。

  一个人在他冥想上主之时、须将心灵[研]远离世俗的习性;然后心灵必须脱离[修]有限的「我」感,并集中于一点;然[培]后于此点持念适合自己因果业力(s[训]am'ska'r[中]a)之梵咒并感受在此点周遭的一切[心]都是至上意识。祂是最精细的本体。[文]因此,除了经由真心的觉知外,别无[章]他法可寻。

  3.瑜伽体位法

  瑜伽体位法是以宁静而轻鬆的姿势,[来]配合适当的吸气和呼气。它们锻鍊了[自]人体的神经、肌肉组织、腺体和器官[喜]。在练习瑜伽体位法时, 我们享受到身体的舒适和心理的平静[马]

  规律的练习瑜伽体位法保持身体健康[拉],且能治癒许多疾病。瑜伽体位法控[雅]制腺体,腺体控制荷尔蒙的分泌,荷[瑜]尔蒙的分泌控制了心理情绪倾向。所[伽]以瑜伽体位法帮助灵性修持者平衡身[研]体并集中心灵。如果荷尔蒙的分泌失[修]调或腺体有了毛病,则某些情绪就会[培]受到刺激。我们发现许多人真诚地想[训]遵守道德的规律,但却无法办到;他[中]们也瞭解应该从事静坐的锻鍊,但因[心]某些情绪的外在刺激,使他们心灵无[文]法集中。如果一个人想要控制这些情[章]绪产生的刺激,那么就必须矫正腺体[来]上的缺失。而瑜伽体位法在这方面能[自]给予修行者很大的助益,所以瑜伽体[喜]位法是灵性修持重要的一环。

  4.生命能控制(Pranayama)

  瑜伽八步功法第四部分是「生命能控[马]制」。密宗认为生命係身体、心理的[拉]波动与生命能量安适协调的现象。心[雅]灵是感官的主人,同时也是生命能量[瑜]的主人。我们知道若能控制呼吸,心[伽]灵才能深入思考和作为。奔跑之人,[研]无法认真思考,心灵也无法保持宁静[修]。呼吸急促时,心灵随之也受影响,[培]此时,既无法安眠也无法歇息,更不[训]要说深思熟虑了。透过呼吸控制法的[中]锻鍊,呼吸慢而长,且在每一吸气与[心]呼气间有一止息的阶段,此止息之作[文]用能发展出更高智力和更高灵性上的[章]思惟。透过增加止息的时间,可以帮[来]助心灵的宁静与集中。

  再者,身上共有五种内在和五种外在[自]的生命能量,它们分别是命根气(P[喜]rana),下行气(apana)[马]、平行气(samana)、上行气[拉](udana)、遍行气(vyan[雅]a),身体伸展跳跃投掷气(nag[瑜]a)、身体收缩气(kurma),[伽]帮助嗬欠气(krkara),控制[研]饥渴气(devadatta)及昏[修]沈睡眠气(shanainjaya[培])。这十种气的正常运作维繫生命于[训]不坠.透过呼吸控制法吾人即能逐步[中]控制这十种生命的能量。因此我们说[心]生命能(prana)即是生命。透[文]过呼吸控制法对生命能的控制,吾人[章]即能成为生命的控制者。呼吸控制法[来]能惠予充沛的生命能量,让身体充满[自]了光彩和活力。藉由呼吸控制法的锻[喜]鍊使呼吸缓慢细长,亦可以延长人的[马]寿命。

  第叁,不同类型的呼吸控制法,可以[拉]唤醒作用迟缓的神经,恢復其正常的[雅]功能。呼吸控制法亦能净化神经和腺[瑜]体。锻鍊此法,身心会产生强大的力[伽]量,因此对呼吸法的锻鍊必须谨慎小[研]心。正确的集中点以及正确理念的导[修]向是非常重要的。如果修炼呼吸控制[培]法没有正确的集中点和理念的导向,[训]我们不但无法获益,甚至会因此受到[中]伤害、因为心灵的力量会在锻鍊此法[心]门时快速的转换为心中所思想的目标[文]。呼吸控制法对心灵的回收有很大的[章]帮助,并使心灵精细和宁静。在极度[来]集中时,修行者即会有各种不同的体[自]验。呼吸控制法(Pranayam[喜]a)—prana意为生命能,ya[马]ma意为控制、锻鍊,呼吸的锻鍊或[拉]控制。集中对呼吸控制法有很大的帮[雅]助,它培养我们的耐心和不移的毅力[瑜],此二者对呼吸法的行者是很重要的[伽]。缓慢的吸气与吐气,有助于心灵的[研]回收及平静。必须以某种特殊的瑜伽[修]体位法来锻鍊此呼吸法,因为锻鍊时[培]须将集中点、理念导向和呼吸叁者匯[训]集于一处。呼吸法的锻鍊必须远离烟[中]尘和强烈阳光的照射。开始本法门的[心]锻鍊时必须摄取健康、营养的食物。[文]因为开始锻鍊时,身体的能量会转换[章]为心智的能量,因此必须摄取营养丰[来]富的食物。呼吸控制法开展吾人的智[自]力并有助于打开较高层次的心灵。

  5.感官的收摄(Pratyahara)

  瑜伽八步功法第五点为感官的收摄。

  感官回收(pratya'[喜]ha'ra)起源于: prati –a'–hr +ghain 「a'ha'ra[马]」literally字面 的字意是「吸收」或「将东西置于内[拉]在」。做为一种瑜伽的锻鍊,感官回[雅]收(pratya'ha&[瑜]#39;ra)」意谓将心灵从外在[伽]客体回收,并将收摄的心灵导向至上[研]意识。

  感官回收瑜伽的修炼也是一种过程而[修]非目的。感官回收瑜伽应该永远与集[培]中联结在一起。集中是心灵随着标的[训]而移动,亦即在集中的后面是一股活[中]动的力量。在灵性修持的範畴,感官[心]回收是非常的重要。因为灵性修持的[文]开始,必须将心灵从外在物质世界收[章]摄回来。

  当感官回收瑜伽修持把所有心灵情绪[来]倾向从物质世界收摄回来后,如果它[自]们未被导向某处,他们会在心灵的潜[喜]意识和无意识裡製造干扰,这是非常[马]危险的。修持者如果没有伟大上师的[拉]引导,光是看书就想从事修行是很危[雅]险的。所以不论何时,当心灵情绪倾[瑜]向从不同的客体收摄回来时,你应该[伽]引导它们进到某些移动的目标,在你[研]心灵的範畴裡移动。那个移动的标的[修]就是你的心灵质(Citta)-你[培]的「客体化之我」。心灵质是某种在[训]移动的东西。所以收摄回来的情绪倾[中]向作用是朝内在的心灵质移动,而非[心]朝外在目标移动。如果只是收摄回来[文],但是并未将它导向心灵质,那么就[章]会有危险的反作用。

  心灵质消耗掉被收摄之情绪倾向作用[来]后仍在移动。它随着收摄之情绪倾向[自]作用,被导向行为之「我」,「我」[喜]之所有者,「我做」的感觉(aha[马]mtattva)。那就是这个「我[拉]」有了直接的客体性。

  此行为之「我」将它的一部分转化为[雅]完成之「我」(done I),它具有潜在的力量。所以心灵[瑜]质(亦即完成之「我」)被导向我执[伽](亦即行为之「我」)。

  我执也是一种束缚的枷锁。所以吾人[研]必须将我执收摄到纯我(mahat[修]tattva)裡。纯我是「我存在[培]」的感觉。此纯我的感受是由悦性力[训]量所创造出来,它几乎是不移动的。[中]虽然悦性力量无法赋予特别的形象和[心]範围,它仍然具有某种束缚;只要有[文]束缚,就有内在和外在的战斗。

  所以在纯我裡,它几乎免于束缚-但[章]是仍然有束缚。假设一个好人严厉斥[来]责一位没有道德修养而侮辱他的人。[自]这并未不当,此称之为悦性的生气。[喜]生气是惰性的,但有时也可能是悦性[马]的-此称为悦性的生气。

  在此「我觉」、「我存在」裡,你所[拉]有的情绪倾向作用随着心灵质,而心[雅]灵质随着我执,我执随着我觉构成了[瑜]一个很强的移动单位,它也必须被收[伽]摄,进而融入于至上认知的本源。此[研]至上认知的本源免于一切的束缚,它[修]即是人类生存的至上目标。

  6.集中(Dharana)

  瑜伽八步功法第六部分是集中,「集[培]中」(Dharana)的确切意思[训]是「将心灵固定置于身体的一个区域[中]或範围」。此意味着到将心念集中在[心]人体内五大基本塬素相应的个别控制[文]点上。亦即心灵伴随着大宇宙的理念[章]作用,集中在特定的脉轮上。

  心灵质(Citta)有一特性,即[来]变成如同它的目标一般。例如,当心[自]灵质与树木接触时,它就变成如同树[喜]木一般。要能顺利履行心灵质的这种[马]功能,必须依靠器官的感觉作用,将[拉]外在的形象传送到心灵质上。心灵质[雅]从事两种类型的作用:gra[瑜]9;haka和vikshepak[伽]a,gra'haka的功[研]能是藉五种感觉器官及传入神经之助[修],将外在物体的感觉传送于心灵质,[培]于是透过神经的传送,心灵质取得此[训]感觉的形象。第二种vikshep[中]aka的功能则是透过五种运动器官[心]和传出神经之助,将感觉形象转化为[文]身体的行为。

  因此心灵质是透过感觉神经之助而取[章]得感觉形象的。心灵质具有成为其目[来]标的这种特性称为「集中」(Dha[自]rana),它意指「握有、持有」[喜];心灵质拥有一个形象,并且变成那[马]个形象。外在的感觉被传送到心灵质[拉]上即形成所谓的「形象」,因为这些[雅]感觉并非连续不断,因此在心灵质上[瑜]形成的形象亦非连续不断。在两个连[伽]续形象之间,总是存在着间隙,但是[研]由于形象和形象间快速的接续作用,[修]使你感觉不到间隙的存在。正如同电[培]影的银幕,看起来好像连续不断,但[训]是只要检查影片胶捲,你就会发现银[中]幕上的影像是由许多不同的连续图像[心]所构成的。在集中(Dharana[文])时,心灵质透过感觉器官之助变成[章]与外在世界接触所得的那个形象,因[来]为对外在物体的感觉作用并非连续的[自],在心灵质上形成的形象也不是连续[喜]的。因此,集中(Dharana)[马]并非动态的,因为在心灵质上所形成[拉]的各别形象,全都是静态的、固定的[雅],除非它立即紧接着另外一个形象,[瑜]否则它稍纵即逝。

  7.禅定(Dhyana)

  「禅定」(dhya'na[伽])意指『心灵朝向至上目标之永不间[研]断的波流。』所以禅定是以至上本体[修]为目标的静坐,心灵会有一股朝向至[培]上意识不断向上的运动。 禅定(Dhyana)是心灵质的一[训]种状态,然因为禅定的目标无法是任[中]何外在之物。

  禅定的目标永远是内在的,所以心灵[心]质不需要藉助任何外在的感觉即能取[文]得其形象。当不需要外在的感觉时,[章]感觉与感觉之间的间隙也就不存在,[来]因此心灵质在禅定中所取得的形象即[自]为连续不断的。故禅定并非一静止状[喜]态,而是一个连续不断的过程;因为[马]在禅定期间心灵质始终在同样的状态[拉],并且取得同样的形象,所以此连续[雅]性是无法被打断的。心灵质在此所取[瑜]得的形象始终都一致。禅定可比作持[伽]续不断流动的油,其流动看似不动。[研]静坐或禅定乃一永不间断的记忆之流[修],好比油从一个容器流向另一个容器[培]般不间断的流动着。

  在禅定中,行为的结果就是如如不动[训]。禅定的过程是如此的连续不断,以[中]致所有行动的能力都消耗在维繫它的[心]连续,而造成「如如不动」的结果。[文]当行为停止时,心灵也不復存在,此[章]即称为叁摩地(Samadhi)。[来]叁摩地亦称为行动叁摩地(Karm[自]a Samadhi)-当所有行动都停[喜]止之如如不动的状态(Karman[马]asha)。

  8.三摩地(Samadhi)

  「三摩地」就是个体意识融入宇宙意[拉]识中。这并非一个个别修炼的课程;[雅]它是上述所有灵性锻鍊的结果。

  有两种主要的叁摩地,阿南达经中说[瑜]道:「当我执和心灵质融入大宇宙心[伽]灵的我觉时,此融入称为俱属性、有[研]限制的状态或是有余依叁摩地。」「[修]经过不间断的灵性修持,个体小宇宙[培]心灵的心灵质(citta)融入我[训]执(aham),我执融入我觉,此[中]我觉(mahattattva),[心]转化为大宇宙的『我觉』。当客体融[文]入到它的本源,此融入称为完全的毁[章]灭(pralaya或pran&#[来]39;a'sha)。因为[自]大宇宙的心灵质产生于大宇宙心灵的[喜]我执,而大宇宙心灵的我执又来自大[马]宇宙心灵的我觉,在宇宙向心运动之[拉]内向性运动中,个体的心灵质融入我[雅]执,我执融入我觉,称其为完全的毁[瑜]灭是完全合理和适当的。心灵质和我[伽]执以及遍佈一切处之我觉完全毁灭的[研]状态则构成超觉的状态,亦即有余依[修]叁摩地-有限融入的喜悦状态(sa[培]vikalpa sama'dhi)。」

  「当『我觉』融入灵魂(个体意识)[训],它称为不受任何属性束缚的状态([中]nirgun'a'[心];sthiti);亦即是无余依叁[文]摩地(nirvikalpa sama'dhi)-心灵[章]完全融入,不受任何限制的喜悦状态[来]。」「当我觉融入大宇宙认知法则([自]Citishakti)后,此我觉[喜]完全融入的状态-它不是灵性修持时[马]将个体之我觉安住于大宇宙心灵的我[拉]觉裡-即是不受任何属性束缚的状态[雅],亦即是无余依叁摩地-心灵完全融[瑜]入不受任何限制的喜悦状态。由于没[伽]有任何属性的束缚力量(gun&#[研]39;a),此境界称为无物的状态[修](nirgun'a[培]9;sthiti),此境界非言语[训]之所能表达,因为…。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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